12月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现场获悉,近年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今年7月4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执犯罪联动机制的意见》;10月15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犯罪行为的通告》,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之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把打击拒执罪作为六大攻坚任务之一。各县区法院在打击拒执罪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费县法院打击拒执犯罪“1234”工作法,被省法院推广;临沭法院不久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拒执罪做法并发布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 1090人,在公安机关侦察期间主动履行、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332人,提起公诉64人,当事人自诉106人,作出有罪判决70人。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2月1日施行。该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刑法》第31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包涵范围;细化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增加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列举条款;扩大了可以构成拒执罪行为的时间范围;明确了案外人也可以构成拒执罪共犯;确立了追赃挽损程序等……对于打击拒执犯罪,保障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执行该司法解释,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刑事、执行法官开展专题学习,并通过青年法官沙龙、专题研讨等方式加深理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拟于“12.4”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发放明白纸、现场宣讲和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广场、市场、社区进行宣传。三是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按照拒执罪司法解释确定标准,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程序,为依法追究拒执刑事责任奠定坚实基础。四是优化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拒执罪移送、侦察、起诉、审理机制;加强立案、执行与刑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优化拒执罪自诉机制。全市法院将以拒执罪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全面营造生效裁判应当履行的社会氛围,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而不懈努力。(大众新媒体记者 刘元迪)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