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公布,荆州市属于等三档。
具体而言就是,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41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
很多人看到这个数据吗,可能还不知道是啥意思,今天,更荆州将给大家解读下,这个数据对荆州人会有哪些影响?
和2023年相比 缴费基数上涨
在2023年,荆州市也属于第三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5元。
这样对比下来,2024年荆州的社保基数增加了505元(增加了8%左右),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增加了332元,上限则增加了1515元。
当然,不只第三档,第一档和第二档的缴费基数也有所增加。
灵活就业人员 下限相比去年上涨近800元
小编了解到,很多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在等待今年的社保基数出炉,大家也预期到了会上涨。
按照下限档位来计算,灵活就业相比于去年,每月要上涨66.4元,一年要上涨796.8元。如果按照第一档(60%)来计算,每月上涨62元,一年上涨774元。目前只有下限档和第一档年缴费低于10000元。
通告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至11月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重新申报2024年7至11月份的缴费基数。注意这里说的是可,并不是应,如果重新申报,就需要补交这五个月的保险费,下限档需要补交332元。
部分企业或需要补交社保费
相较于灵活就业人群的可,对企业的通告内容则是应:单位职工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至11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且缴费基数超出2024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的,应重新确定缴费基数。
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申报的缴费基数在去年下限的3675和今年的下限4007之间,就需要重新核定并补交七月到十一月费用。
这样算下来,就算卡着点位申报的,企业为单个人补交的并不多,最多也就三百多元,通告也强调了:在社保费征收系统重新保底封顶处理并生成补收金额,按本条规定重新申报或确定基数标准补差不计征滞纳金。
相关专家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会根据上一年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这就意味着,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上涨或成为常态。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是确保社保基金的充足与稳健,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现在多交以后也拿的多,专家也呼吁广大“打工人”理解并积极参与社保改革进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共同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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