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一站式校园安全保护机制,进一步凝聚保护校园安全合力,12月10日,李沧法院联合李沧区关工委、李沧团区委、李沧区妇联、李沧区教体局、李沧区民政局、李沧区司法局、公安李沧分局七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构建安全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八家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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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明确了安全先议协作机制的宗旨目的、基本原则,提出设立安全先议办公室,并确立了该办公室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工作制度。协议还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旨在凝聚各方合力、前移工作关口,对各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和因素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同时完善对在校学生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罪错分级处置,形成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及保护的社会合力。

李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江表示,李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于少年审判工作全过程,涉少审判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建立安全先议协作机制,对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协议的签署,开启协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篇章,努力打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李沧样板。

李沧区关工委主任李桂锡表示,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有意识、有办法、有亮点,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希望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相关政策研究透、流程研究细、规范制定好,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工作分工,打造一站式、精准化、全链条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善于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不良行为,积极采取干预矫治措施,实现“问题早干预、化解不出校”,从源头上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机制建设和宣传引导,整合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司法社工等工作力量,针对学校需求,开展靶向法治教育,精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沧法院将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安全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探索未成年人罪错问题一体化解决机制,建立校园安全先议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 通讯员 张少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