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来公司办入职手续,到时候要交培训费。
啊?入职还需要交钱?
放心,都是这样的。
有的公司会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
这是典型的“乱收费”陷阱
求职、入职根本不用交钱
千万别被忽悠了!
基本案情
小肖向招聘网站投递求职简历,收到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在面试中,主考官宣称公司规模强大,旗下有许多子公司,还和多家知名企业有合作。最后对小肖说,你已被录取了,但你缺乏工作经验和技能,需参加岗前培训。为了防止你培训后就跳槽需要支付培训费用,你只要完成付费21800元就能上岗,每月能拿到不低于1万元的高薪。如果没钱,公司可提供“培训贷”,以后用工资偿还。听了这番说辞后,小肖心动了,就向公司指定的借贷机构贷了款。小肖经培训后上岗没几天,公司就以其工作能力太差为由,将其辞退。可是,他的手机却不停地收到提醒其按月还贷、否则要付高额违约金的信息。
案例解析
职业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其目的是培养掌握职业技能的职工队伍,以促进用人单位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使之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经常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此类职业培训也是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因向劳动者提供了职业培训便要求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本案中所说的岗前培训也属于职业培训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开展职业培训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而且培训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不能让劳动者买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第一款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防坑提示
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须调整心态,理性求职,提高防范意识,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不要被高薪工作蒙蔽了双眼,防止背负高额“培训贷”。
来源:中国普法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