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每一位进城务工的劳动者都在为自己的家庭奋斗。然而,对于陆先生来说,他的上海打工之路却充满了波折。近日,他带着一面写有“帮助农民工维权,专业认真又厉害”的锦旗走进了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向他的援助律师——胡弘表示感谢。这面锦旗背后是一段关于艰辛的维权故事。
陆先生2021年11月,他满怀希望地和A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他的家庭带来了希望。然而,命运的转折总是让人措手不及。2023年春节前夕,他按照公司的安排回家过年,但当他节后满怀欣喜地回到工作岗位时,却被告知暂时没有工作安排,需要等待。这一等,就是近两个月的时间。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公司既没有通知他上班,也没有支付一分钱的工资。陆先生的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公司竟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办理了劳动合同解除的退工手续,时间竟然是2022年11月底!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陆先生瞬间陷入了绝望。
更让他气愤的是,他与公司之间还存在着加班工资的争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先生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他来到了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够得到专业的援助。
在这里,他遇到了胡弘律师。胡律师耐心地听取了陆先生的陈述和诉求,为他提供了详细的法律指导。在胡律师的帮助下,陆先生依法举证,准备了一系列有力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情况、银行交易明细、钉钉加班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
然而,A公司却坚称双方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并声称陆先生自行离职且从11月起就陆续不来公司了。对于公司的说法,胡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时,负有举证责任。而A公司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来支持其说法。
虽然陆先生证据充分,但这场维权之战过程远比想象中更加艰难。战斗先后在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打响。每一次庭审,胡律师都作为陆先生的代理人出庭应诉,为他争取合法权益。
在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仲裁中,A公司态度强硬,拒绝承认任何过错,并试图通过拖延战术来消耗陆先生的耐心和信心。然而,胡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地识破了公司的计谋,坚定地维护了陆先生的合法利益。2023年7月,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要求A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陆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部分陆先生主张的加班工资。
然而,A公司并未就此罢休。在仲裁裁决后,他们不服,向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陆先生。这一次,庭审变得更加激烈和复杂。A公司聘请了知名的律师团队,试图通过复杂的法律手段来推翻仲裁裁决。面对庭审,胡律师凭借出色的辩护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了解,成功地驳回了A公司的上诉请求。
A公司虽然一审输了官司,但他们并未善罢甘休,再次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试图通过更高的法律机构来推翻之前的裁决。这一次,庭审的压力和难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胡律师并没有退缩,再次成功地维护了陆先生的合法权益。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上海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弘:
劳动者在工作中,如遇公司不安排工作,应当了解清楚公司真实意图、原因,相关沟通过程尽量采用书面方式。如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除要注重证据的搜集、固定外,还应及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而加班需要劳动者举证。因此,劳动者尽量搜集公司安排加班的证据,如公司对于加班还有申请和审批的规定。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不要忽视相关操作,否则在公司否认的情况下,劳动者的主张就可能得不到支持。
记者 / 邹嘉
编辑 / 樊陆佳
图片 / 网络
资料 / 区法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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