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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山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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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芦农(农产品)罚[2024]1号 苏某某销售白菜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 苏某某 / / 苏某某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白菜。 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中华人民 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履行方式:工行芦山支行缴纳罚(没)款;期限15日。 芦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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