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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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与再审,司法实务中比较常见,大家也比较熟悉。但是,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上诉程序。

如果当事人或案外人认为民事调解书错误,是否可以再审?

一、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和法定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调解书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就可以申请再审:

(一)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不仅要求调解程序的启动应依据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更要求协议的内容是出自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调解,需审查其代理人是否适格。无权代理人签订调解协议是实践中违反自愿原则的常见情形。

(二)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本项所指“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仅在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情况下,方才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需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那么,案外人是否可以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案外人对调解书涉及的执行标的有异议,认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在执行程序中,要首先提起执行异议,如果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案外人可以申请再审。

但是,案外人申请再审,要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先经过执行异议的前置程序之后才能申请。

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限都是六个月,但申请再审的法院有所不同。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案外人对驳回其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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