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出台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引题)

让职工多一份“医”靠(主题)

福建日报记者 黄小英 通讯员 邵爱霖

职工医疗互助,是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汇聚了“娘家人”的关心和广大职工的爱心。

近日,2025年度《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暂定)》出台。相较于往年,在参保对象、补助起点等方面进行了多项调整和优化,旨在进一步缓解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困难,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增强抵御大病风险能力,让职工多一份“医”靠。

两项优化扩大受助面

“感谢工会,这笔补助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近日,漳州市一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曾女士收到6000多元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后感激地说。

曾女士因患病住院治疗,花了不少自付的医疗费用,让她本已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幸好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并免费为我们缴纳了医疗互助金,让我们有了一份额外的‘医’靠,缓解了医疗费负担。”曾女士说。

“医疗互助与医疗保险有着本质区别,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巩固和补充,主要突出公益性。”漳州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林凡平介绍,为了进一步推动活动扩面提质,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两大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单位参加活动的职工人数占比由原来的60%以上降低至55%及以上,让更多职工有机会参与到医疗互助活动中来。此外,取消往年的“扣除300元补助起点”这一条件。

自2008年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来,漳州市总工会始终秉承为职工服务的初心,历经多次方案调整,不断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推动活动扩面提质,惠及更多职工。

共筑“爱心互助共同体”

“各位职工,2025年度的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始了,大家可以参与了。”日前,漳州市总工会印发的《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手册》下发到基层工会后,得到职工们的热烈响应。

“这么好的职工医疗保障政策必须参与呀。”职工朱某因生育二胎,享受到医疗互助生育二胎70%的补助。她高兴地说,随着医疗互助服务广大职工的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参互率越来越高,受助面也越来越大,大家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医疗互助活动的宗旨,每月6元互帮互助,汇聚爱心、惠人惠己。

据悉,202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象为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非在编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互助活动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缴纳互助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人数每年都在递增,2024年的参保人数已经达到了20.16万人。”林凡平说,职工医疗互助金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各县(区)总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市直单位(含高新区、台商投资区、古雷开发区、常山开发区)互助金每人每年80元。农民工由各县(区)自行补助参保费的50%及以上(由各地工会自定)。互助金由参加活动的职工缴纳,也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首次参加本活动的职工执行30天免责期。一个互助期期满后继续参加下个年度活动的职工,不再计算免责期。

凡参加了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大病补助”有关规定的,可同时享受福建省总工会和漳州市总工会的“大病补助”待遇。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