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支配三原则”,也就是暴力控制、信息控制和个人魅力来描述人类社会中权力的基础。暴力控制和个人魅力比较直接,很好理解。而这个信息控制,实际上也可以叫知识垄断,就是按照拥有的知识来确立等级,可能是具体的技术知识,比如懂不懂用草药,也可能是奇怪的术语体系,比如互联网黑话。这三项又能够成为制度化的安排,暴力对应主权,也就是在一定领土范围内用暴力逼迫成员服从管理的制度;信息控制对应行政管理或者神秘主义,通过掌握复杂的知识而建立起等级制度;个人魅力则是英雄政治,让几个精英之间通过某些活动互相竞争来积累声望。掌握其中一项,就可以称为“一阶文明”,在这个新的认识论中,会发现各种各样的早期文明。
比如说,有没有只懂暴力,不懂知识,也没有魅力领袖的复杂社会?有,美洲有个纳奇兹文化,一个大村有几千人,其中有一个首领被称为“大太阳”,被认为是太阳之子的后裔,他为纳奇兹人制定律法和举行仪式,但同时又有权在大村的范围中可以为所欲为。一方面他颁布法令禁止偷盗和谋杀,但他自己又可以随意处决纳奇兹臣民、肆意没收其财产等等。这其实就是模拟一个超越善恶的神,因为只有高于善恶,才能够决定什么是善恶。而如果纳奇兹人离开大太阳居住的大村,他的暴力约束马上就失效了。
有没有只控制知识的一阶文明?也有,南美的查文文化圈。查文的遗址中没有军营或者宫殿,而是一个刻着神秘图案的狭窄迷宫。这些神秘图案流行范围很广,但不是那种一看就很宏伟的大型世俗图案,而是很可能和萨满文化有关。很多图案上都描绘有长着尖牙、戴蛇形头饰的男性形象,他们拿着能够造成幻觉的植物,然后再在把服用后产生无数奇妙的幻觉——各种动物和人类的形象混合在一起,形成抽象而复杂的图案,只有受过训练的神职人员才能读懂。数百年间,查文都是一大片分散的人群的共同朝圣目的地,接受萨满所给予的神灵启示。
那只有魅力,也能建立文明吗?还是一个美洲的例子,是玛雅和阿兹特克的文化祖先,奥尔梅克人,在公元前1500年至前1000年的中美洲出现。他们发明了象形文字、精确的太阳历法,还有一种流传到后世的球类游戏。根据玛雅和阿兹特克的城市遗址,学者猜测奥尔梅克的球赛可能是在一个狭长的球场上展开,贵族出身的球员分为两队,只能用髋部和臀部来撞击一个橡胶球,取胜的一方能够获得名望和地位。这种球赛也是神话的重要部分,玛雅人传说人间的英雄和地下世界的神灵在球场上竞争,英雄击败神灵之后还能成为天神。而奥尔梅克人喜欢雕塑一种巨型的圆形石雕头颅,学者现在猜测他们可能就是球赛冠军的形象。奥尔梅克人也没有稳定的军队或行政架构,但是却在很大的地理范围内都有长远的文化影响力,很可能就是靠着在某一些农业时节举行球赛,把各地的人们都聚集到某一处球场,形成短暂的季节性“剧场国家”。
而如果要再进一步,成为熟练掌握两种的二阶文明,你会发现他们的社会形态熟悉得多。实际上,二阶文明一般都会使用三种支配权力,只不过只有其中两项制度化,另一项可能是高度抽象化的。比如中国的商朝,就是一个复杂的二阶文明,有着发达的信息控制和魅力政治,也就是占卜和对外战争,但是却不强调宣示领土主权。占卜不用多说,贵族们什么事情都会要求占卜一下,是一种典型的知识控制。而虽然商朝也对统治下的奴隶施加暴力,但更容易看到的是商朝统治者们不定期地为了抢夺战俘和奴隶而发动战争,并且在成功之后大肆庆祝,包括人牲献祭。这种暴力更像“英雄政治”中的竞争游戏,通过羞辱周边政权的对手来巩固自己的魅力型权力。然而商朝只是周边诸多政权中的一个,离开都城之后的控制力就变得非常弱,他们对周边的主权宣示只是在抽象层面上自称为“四方之中”,作为天人沟通的枢纽。
到了现代的国家,基本上都有发达的三种支配权力。强大的常备军和警察,充满各种规定的官僚体系,还有礼仪化的英雄政治。你可能会问,现代的英雄政治是什么?举个反例可能更好理解,如果没有英雄政治,那么重大决策、重大节庆等等场合,就应该是通过抽签来选出负责人的,这在很多古代文明中都有。
无论是一阶还是三阶,只要是掌握了支配权力的文明,就要或多或少地放弃我们之前说的弹性,这实际上也解释了很多群体长时间没有进入“文明阶段”,不少人类群落直到近现代仍然保持着季节性的节律变化,他们刻意回避了会丧失闲暇的农业,也避免卷入被他人支配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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