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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部”,原载《中华读书报》2003年9月24日,后收入《王水照文集》第九卷《鳞爪文辑》。旨在阅读分享,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小编删除。

我是1960年夏天进入文学研究所的。当时的古代文学研究组正在紧张地进行《中国文学史》的编写,而宋代部分缺少人手;我因在大学时代参加过另一部文学史宋代部分的编写工作,就很顺利地被分配到久已向往的古代组,并具体落实在唐宋段,比起当年一起来所的其他大学同学,自感满意和幸运。在一次编写组会议上,所长何其芳先生说:文学所作为国家级的专门研究机构,就应承担其他单位所不易完成的科研项目。比如大学里的教师因有繁重的教学任务,一些大型的课题或许就难以承担。所以,集体科研总是我们所的主要研究工作方式;当然这并不排斥或忽视个人的研究课题,尤其是有长期学术积累的年长学者更应关注;但总的说来,集体科研应是第一位的。这也是之所以要成立文学研究所的主要目的。他这番话是为了鼓励同仁们集中主要精力编好《中国文学史》而说的,但也可以看做当时办所的一个原则。对这个原则,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现在已不大为人们所认同,在实际执行上也确实存在许多具体困难和问题,但在当年,我却是深信不疑的,对集体工作就不敢丝毫懈怠。

我在文学所生活十八年,但真正进行科研工作的时间不足五六年,这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共同悲剧。因而只参加过两项集体科研:《中国文学史》的编撰和《唐诗选》的编注。仅就集体科研这种方式本身而言,《唐诗选》编注似提供了更有价值的经验,但也历经意外的时代曲折,留下更深刻的教训。

1962年初《中国文学史》完稿后,就立即展开《唐诗选》的编注工作,参加者为余冠英、钱锺书、陈友琴、乔象钟四位先生和我,仍由余先生担任负责人(他是古代组组长,也是《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的负责人)。比之《中国文学史》来,余先生抓得更具体、更深入。

首先是定选目。先由选注者在《全唐诗》中画圈,以圈数多者为初选;然后斟酌去取,调整损益,最终确定了六百多首的全书规模;再予剪贴,为避免文字误植,不惜用掉了一部扬州书局初刻本。初稿本的选目颇有“个性”,余先生当时讲得最多的是要选出唐诗的“方方面面”,不求平衡,不讲“照顾”,如杜甫入选最多,竟超出全书的1/10,且有不少连专门的杜诗选本也不收的诗篇。钱先生强调的是选“好诗”,而他的“好诗”标准也就是他常说的“个人在诗歌里的衷心嗜好”,却是需要深入体悟、不易简单说清的。但部分体现在他执笔评注的小家作品上,约有六十多首。这些小家作品均颇冷僻,但各有艺术上的长处或特点,构成初稿本选目上的一个醒目的特点。还值得提到的是,我们大胆地突破由“政治标准第一”带来的思想禁锢,入选了一些“违碍”之作,如韦庄的《秦妇吟》。这首反对黄巢军的罕见长诗,毕竟在我国诗歌叙事艺术上有其突出的贡献,几经斟酌,决定收录。选目上的这些情况,是与1961年至1962年间的政治文化形势密切相关的。那时是学术文化界的一段相对的宽松的空间,被认为是知识分子的“短暂的春天”,双百方针的重新提起,从右派摘帽的蔚成浪潮到广州会议上为广大知识分子的“脱帽加冕”,笼罩在学术界上的阴霾为之一扫,显出活力和生气。这也是余、钱先生等敢于自由发表意见的原因。我后来从传闻得知,何其芳先生其实对这个选目似有保留,但第一,这纯属他个人艺术爱好上的差异,并不是着眼于诗歌必须反映社会民生等所谓“政治标准”;第二,他又完全尊重余、钱先生的意见,绝不作“行政干涉”。这也是很难得的。除了何其芳先生颇为民主的领导作风外,当也与大环境的适度认可有关。我们知道,同属文学所编校的“中国古典文学作品”选本——《宋诗选注》,1956年钱先生为其拟定的第一份选目,是未被接受的。

其次是分工、初稿撰写和讨论。选目中较为冷僻的小家,占一定的比例(十分之一),前人大都不很关注,注释难度较大,我们就推给钱先生承担。而有前人笺注成果的大家,如李白、杜甫,则由较年轻者负责,但从数量上来说则颇多;陈友琴先生是白居易研究专家,白氏等相关诗家,自然由他执笔;馀下的则由余冠英先生总揽。这一分工尚能发挥各人所长,较为合理。初稿做成后,用流水作业方式,互相传阅,认真提出意见,常常在初稿上彼此批注、商榷,心态自然,气氛和谐。我至今只保留我起草的《秦妇吟》注释初稿,上面有不少陈友琴先生的长篇批语,也有余冠英先生的多处夹注(其中还有与琴老意见不同的),今有时摩挲,心头总充满长辈奖掖提携后辈的温馨。还应说及的,是差不多两周一次的“例会”,亦即“疑难杂症会诊会”。会议在王伯祥先生寓所举行。先由我从传阅初稿中整理出疑问发给诸位先生,订期讨论。因事前有一定准备,讨论相当深入。余、钱、陈三位和王伯祥先生都有旧诗创作的经验,他们对诗意、诗境、诗风的评赏剖析,都能切中肯綮。钱先生尤其论辩滔滔,犀利明快,大部分时间常在听他说讲;余先生慎于言辞,却一语破的,点到即止;王伯祥先生对职官、地理这两方面的博识与熟稔,则令人惊愕。陈友琴先生在资料考订方面的严谨,乔象钟先生的不少独具心得的见解,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多次讨论会,无拘无束,轻松活泼,笑语不绝,而对我来说,不啻是对中国古代诗学的真正启蒙,绝非一般课堂教学所能获得的。平生初闻,刻骨铭心,至今回想起来,犹觉兴味盎然。

此稿于1966年最后完成。我觉得它比之已出的唐诗选本似更有“个性”和特色,学术质量也是较高的,既为一般读者提供了普及性的唐诗读本,对专业研究者也有一定参考价值。然而,初稿交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后,即遇“文化大革命”,狂风暴雨,无情地扑灭了出版的希望。但余先生始终惦念这部书稿。还在明港干校时,他曾与我谈起,能否借“斗批改”将要返京之机,作适当修订后出书,嘱我做好思想准备。但政治风云瞬息万变,未能找到机会。到了1975年,我们已终于从干校迁回北京,在评法批儒、大搞“三结合”的大背景中,文学所与北京市维尼纶厂工人同志合作修订此书,这在当时不失为争取出版的一种“策略”。我和钱先生这段时间都未参加,另邀请吴庚舜、董乃斌、范之麟诸兄加入。

直到1977年秋,“四人帮”已经垮台,此书遂正式进入最后出版阶段。余先生命我撰写《前言》外,又要我对照原稿校读了两遍清样(主要是校文字)。这才发现,钱锺书先生执笔的小家作品部分,删削十分严重。从开卷到杜甫,316页过去了(全书784页),钱先生的笔迹只出现在王绩、王勃两处,而且所选王绩诗二首及王勃《山中》诗的注释,也已非钱先生所写(1966年初稿本,所选某一作家,其小传及作品注释,统归一人所作,无一例外)。现在想来,入选的小家,原均着眼于艺术上的独创性,又非常见,虽然有其特色,但在“文化大革命”中“修订”,被砍被删,不算意外(我注释的《秦妇吟》则在1966年交出版社前,早已“自觉”抽出,因而我现能保留底稿)。而伪诗坎曼尔《诉豺狼》、准伪诗黄巢《题菊花》、《菊花》等却在修订中羼入,留下了选目上的缺憾。

近阅《钱锺书与〈唐诗选〉》一文(载《钱锺书研究集刊》第二辑),作者努力从《唐诗选》中“辨认钱锺书思想和钱锺书风格”,认定为钱先生所写的有“王绩、王勃、杜审言”等24家,“咬不准”的有刘长卿至张蠙等6家,共30家,其实大都与事实不符(杜审言为余先生所写,刘长卿、张蠙乃是本人拙笔)。我还看到其他一些涉及钱先生与《唐诗选》关系的论著,亦多有出入,因在此顺便说明。

清样校正稿交人民文学出版社后,责任编辑林东海兄又提了一批审读意见。为尽快处理这些“浮签”,我邀请他当面共同商酌修改。最后一次即在余冠英先生家。从中午忙到傍晚,余先生殷殷留我们二人吃饭,还特意开了一瓶红葡萄酒。在举杯开饮时,老先生突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看得出来,他对这部仅50万字的书稿,竟穷数人之力,历十四五春秋,今始蒇事毕功,在欣慰之馀又不免怃然抱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