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2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ST凯文提问:公司有没有主动摘帽的措施跟方案?有没有计划什么时间段进行完成摘帽申请?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