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黑心物业”?这些现象都应算进去。

老实讲,很多人都是倾其所有,搭上未来几十年的“房奴”生活,好不容易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业主住进去的时候,物业已经实实在在的存在了,要么是开发商指派,要么是前期遗留下来的物业,根本没有选择权,想不要物业都不行。

得了,物业既然存在,但关系是很清楚的,业主是主人,物业不过是一个服务公司,按照合同保质保量完成你的任务也就罢了,无奈,“黑心物业”却越来越普遍,除了对业主拳头相向、随意不让业主进家门、动不动就断水断电威胁等明显属于“黑心物业”现象外,人民日报曾以《人民日报曝光物业服务问题》为题,列举了几个典型的案例,相信很多人都感同身受。

1.北京市某小区时常有人被困电梯,一方面物业反应不及时,延误救援,另一方面对电梯维修的事漫不经心,说要申请维修基金,但业主追问流程进行到哪一步,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小区低楼层的人只能走步行梯,而高楼层的人只能硬着头皮坐电梯。

2.威海市某小区物业服务内容项目明确,如保持公共设施维护状态良好、绿化良好、小区公共场所道路全天保洁垃圾日清,楼梯间、护栏、踏步4天擦一遍,玻璃窗户定期擦拭无灰尘无水痕,还有值班巡逻、生活秩序、交通秩序维护等等,据此服务内容制定服务价格。但业主的感受是,10多年只按时收取物业费,物业服务却没看到,打电话反馈要么没人接,要么就是敷衍,说到底,物业标价费用时罗列了相关项目,但服务质量却没人去监管,起码物业不理业主的监管。

3.长沙某小区物业收费积极,有业主超一个月没交,催费单就贴上门,多次向物业反馈事情并询问进展,大半年过去了都没有回应。还有承德市某小区3年涨了3次物业费,但涉及小区业主利益的事却一再阻拦,比如小区要接光纤,但电信就是进不来,因为电信物业的费用让物业不满意。

从上面的案例中可以看到,这些物业并不是维护业主利益的机构,而是一味赚“黑心钱”的黑物业。

物业真该取消?央媒正式回应了。

物业的乱象也引起了官媒的关注,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以题为《物业不应是城市的火药桶》专门谈及物业的林林种种。文中提到,在中国裁判文书搜索“物业”关键词就有358万条记录,提到物业的不作为,不少业主都有一肚子苦水,即便一些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但为避免回不了家,只能硬着头皮缴纳物业费。很多网友就说了,这样的物业还留着过年吗?不如全面取消算了!对此,文章的倒数第二段对此做了明确回应:

从这段回应中,我们可以读出几个关键信息点:第一,确实关注到近年取消物业的诸多声音,代表了很多业主的心声;第二,很多物业在这波“病情”中做出了成绩,应给予肯定;第三,有些物业服务确实不错,所以应区别对待;第四,在没有找到更好替代服务之前,物业不应该全面取消。“不应将其一刀切对待”9个字算是官方对“取消”物业呼声的正式回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里还要插一句,就网友提供的小区服务方式来看,有建议社区管理小区、居委会管理小区或者业主自治,从目前来看,有些小区确实是这样管理的,效果也还不错,但还远没有达到成为趋势的地步,因此,谈全面取消物业还为时尚早,按半月谈的说法就是,“还没有找到更好替代服务之前”,物业的存在还是必要的。

不过,虽然物业暂时还不会取消,但物业行业中存在的乱象不可不察,而且,自去年下半年国家发出“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大招以来,各省相继把物业作为房地产4大重点整治内容之一,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未来3年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乱象,意味着物业的好日子到头了!有业主直言:终于翻身做主人了。为什么这么说呢?

住建部黄艳副部长在发布会上表示,同8部委一道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整顿,让群众信访投诉量明显下降,其中物业服务作为重点整治的四大项之一,从下发的文件内容可知,将从5大方面行动: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3.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4.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5.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不难看出,以上整治内容基本涵盖了目前物业行业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比如说,物业服务质量问题、乱收费问题、挪用公共维修基金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赶不走物业问题等等,均在整治对象之中。按照黄艳副部长的话说,通过3年时间实现房地产秩序明显好转。目前从公开的信息看,在国家出台整治文件后,各省市对应的8部门也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发布了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比如苏州、江西、云南、河北、秦皇岛等地已经率先出台文件,毫无疑问,3年后,我们可以看到,只有那些服务好的物业才能继续发展,但前提是合法合规运行,而那些侵占业主利益又拒不改正的物业,势必淘汰出物业队伍。

将对行业带来3大改变

在一位曾经从事过物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看来,国家把物业服务作为房地产秩序重点整治内容之一,说明物业乱象已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将对行业带来3大改变:

1.物业和业主的位置得到清晰界定。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服务小区业主的,要带着诚意、带着品质,按照物业合同来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你服务不好,业主可以赶你走,你认为赚不到钱、不划算,你可以选择撤离,但表面上说“不赚钱”,自己又赖着不走,肯定不行。

2.物业暴利时代过去了。一直以来,物业被视作朝阳产业,有三线城市某小区换物业,引来了20家物业投标,管中窥豹,可见物业利润有多诱人。实际上,根据最新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2020年全国物业收入达到了1.18万亿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万亿”行业。但国家通过整治规范物业行业,清除物业的不合法、不合规收入,比如维修基金不能乱用了,公共部位广告收益返还给全体业主等等,物业将回归到一个正常行业。

3.优胜劣汰。物业服务得好不好,是由业主说了算,比如一个小区在引进物业企业时,一般会从物业品牌、服务内容、物业价格等多方面进行评选,最终是由业主投票决定。那些口碑不好,质价不符的物业企业将越来越接不到活,只能被市场无情淘汰。当然,对于那些口碑较好的物业来说,他们靠口碑、靠物业、靠性价比赢得业主的“芳心”,在没有更好替代方式出现前,他们将继续发展,为业主居住舒适度和房产保值做出应有贡献。

言而总之,未来三年,通过国家对物业行业的持续整治,物业行业将得到明显规范,小区的业主因此受益,成为小区名副其实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