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榆林的张先生气愤地称:因多年前和一个公司的经济纠纷,在自己被强制执行一套房产,还款数万元,确认履行的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一个多月后,却又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自己的“老赖”形象被全网发布,名誉受损严重,举步维艰,这让张先生无法接受,希望相关部门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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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2024年10月8日先后两次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案款合计6万元;并将榆林市榆阳区东沙望湖路南银沙路西中赢.望湖星城西区一幢房产以物抵债,并和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至此,张先生履行完毕前边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西仲裁字(2021)第3472号裁决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张先生应该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申请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先生债务全清,并且也同时履行完毕(2024)陕08执恢89号案件中应该承担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张先生的各项执行措施(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解除限制高消费); 并于2024年10月9日解除对被执行人张先生的各项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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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榆林市举行的2024 年第四次“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四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名单中,已经履行完被执行义务的张先生却赫然在列。并且,被执行的案号(2024)陕 08 执恢 89 号和张先生已经被执行完毕的一份《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是同一个案号。

截止目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有给张先生一个合理的解释。

同时,张先生自己的“老赖”形象也正在被官方媒体和自媒体全网传播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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