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快要过完了

大家期盼已久的元旦假期

即将来临

2025年元旦1月1日(周三)

放假1天不调休

赶紧来了解2025年

各个节假日具体放假时间

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

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

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

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

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

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

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临近年底

大家的年休假休完了吗?

年假不休,年底“清零”?

临近年底

许多职工开始关注起未休的年假

一些企业却规定

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将职工未休年假视作自动放弃

一次性清零

由此引发了争议

01

年假休不休,谁说了算?

年假是否会因不休而作废?年假休不休,该谁说了算?

实际上,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皆受法律保护。享受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年休假不是福利,而是职工的法定权利。

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工作年限依法主动为员工安排年休假;对于未休年假工资,应尽量及时支付,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放弃”必须以书面方式(积极主动的方式)放弃,以员工“不申请年休假”这一消极行为作为年休假放弃的标准,既明显排除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也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

02

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

那么,未休年假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年休假,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03

“清零”需经职工同意

记者了解到,企业将职工未休年休假“清零”,必须征得职工同意。

法律允许年休假跨年安排。根据法律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高于法定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以用人单位的标准享受年休假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劳动报酬。

大家对这次的放假安排还满意吗?

一起来评论区说说吧

来源:中国政府网、江苏新闻、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