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下个月起,单位不能随便辞退老员工了!
下个月起,老员工年龄大也不能无合法理由辞退,特别是工龄超过3年以上的老员工。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更是彻底打破超龄等于无保障的旧有困局,明确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管理岗职工满55周岁的超龄务工者同样受保护。
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必须赔偿双倍工资。对于超龄务工者,用工之日起必须订立书面超龄用工协议,只口头说不签协议不符合规定,协议中自愿放弃权益等条款依法无效,超龄劳动者有权留存一份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没缴纳的社保,公司必须进行补缴。针对超龄务工者,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若未依法参保导致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承担。
公司辞退老员工,需要支付一大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龄越长,工资越高,补偿金就越丰厚。
若是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如劳动者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超龄劳动者与单位因工资工伤等发生争议的,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超龄用工争议,不得以非劳动关系简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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