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由认缴制变更为5年限期实缴制。于是,出现了公司大规模减资的浪潮。
网友咨询:
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李祉翾律师解答: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祉翾律师补充:
我国公司注册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部分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数额巨大,而实收资本数额较小,股东担负巨额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期限即将届满,即可通过减资程序消灭或降低即将到来的出资义务。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过大,致使公司的资金长期超过公司业务对资金的需求,造成资金闲置,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减资手段将多余的资本从公司转出,从而也能维护股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李祉翾律师
江苏石城(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十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五年以上投资负责人从业经验,擅长股权纠纷,投融资,不良资产,合同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私募基金设立等事前防范,事中解决,事后完善,三位一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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