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导向,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依托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审查,切实守护生产领域安全。

该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被告人吴某某在明知工人刘某某无吊装证的情况下,仍将吊车交给刘某某开展危险吊装工作,其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吊臂抬升,致使被害人陈某某从脚手架上跌落造成严重后果。通过办理该案件,该院发现这类涉案主体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问题,特别是一些个体户和施工队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

针对以上隐患,该院对相关行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从业人员资格证清理专项工作,对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依法注销,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状态,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起案件“唤醒”一项规定,一份检察建议规范一个行业。近年来,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针对办案发现的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从严资质等问题,协同督促各行政部门积极排查,助力市场主体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用实际行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