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正式获批,成为江苏省乃至东部沿海地区唯一兼具陆桥通道与枢纽海港特色的自贸片区。为积极回应开放发展带来的新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司法护航“一带一路”及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于2021年12月16日揭牌,2022年1月1日正式运行。
履职三年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以加强自贸试验区法庭建设,打造司法护航“一带一路”及自贸试验区建设标杆示范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优化保障机制,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24年12月18日,自贸区法庭共受理商事、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3693件,审结3390件,解决争议标的8.69亿元。法庭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突出,连云区法院先后获评“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提升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连云区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公正效率主题,促进交易降本增效
自贸区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的案件类型从成立之初的商事合同类纠纷,逐步扩展至公司治理、金融、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破产等各类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关系最为密切的纠纷。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连云区法院积极回应,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事交易、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与风险作为履行职责的导向。
在审理一起涉20余辆二手车跨境买卖合同纠纷过程中,原告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主张销售方王某收到定金及部分货款后拒绝将车辆发至港口办理出关,现车辆已被王某转卖,且王某已下落不明,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王某退还已付款和双倍定金。
自贸区法庭法官没有简单地将案件公告送达、一判了之,而是辗转多手找到王某联系方式,得知王某拒绝发货清关的原因是原告逾期付款在先,导致将车辆滞留港口增加费用,且使王某错失政府鼓励二手车出口的优惠政策,损失10余万元的预期可得利润。在法庭多轮电话调解下,王某放弃反诉念头,双方最终通过线上调解方式一次性化解纠纷,并按约定时间退款到位。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以后将更加放心地选择连云港作为商事交易和纠纷解决优选地。
坚持最优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2022年12月9日,一场面向赣榆区海头镇电商协会全体会员的涉电商知识产权法律讲座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连云区法院自贸区法庭的法官以“规避网络电商经营浪潮下知识产权侵权‘雷区’”为主题,以真实案例为切入点,从电商领域中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类型、知识产权侵权防范、被侵权时维权途径以及被投诉时的应对措施等几个方面深入展开,内容丰富充实、干货满满。与会的海头镇电商协会会长仲崇庆表示,此次讲座犹如一场“及时雨”,对电商从事者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市场与法律风险大有裨益。
自2022年5月1日起,连云区法院获批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实行“刑、民、行”三审合一。为迅速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审判水平,连云区法院采取选派法官至上级法院跟班学习、从刑庭指定法官参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合议庭等措施的同时,牵头与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共同在自贸区法庭建立知识产权科研实践基地,丰富审判智库力量。
三年来,法庭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民事案件1002件,刑事案件28件,行政案件1件,涉案标的8519万元。该庭审理的涉“乳山牡蛎”地理标志商标、“味芳楼”本地老字号商标、“哪吒之魔童降世”影片著作权等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法律及社会效果,6件案件获评全市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5篇调研论文及报告分别在全省知识产权法学年会等省级活动中获奖,1篇知识产权领域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健全破产审判机制,助推地方产业升级
连云港某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的环保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承担1.8亿元对外债务造成停产,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推进过程中,自贸区法庭发现其名下还有部分较优质的财产及环保资质,遂多方协调,使企业进入重整程序,推进资产再盘活,企业重获新生。
三年来,自贸区法庭牵头全院破产审判工作,坚持“当清则清”,持续加强府院联动、公检法协同,建立健全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联动防范和打击逃废债运行等工作机制,对407家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进行清算,引导“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不断提升市场活力。法庭还探索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机制,通过“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强制清算转破产”等方式审结破产案件150件,有效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树立“能救则救”工作理念,推动2家企业进入重整程序,进一步优化破产财产资源配置,助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汇聚多元护航力量,保障“一带一路”高质发展
连云港系“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城市。近年来,其依托“两基地一班列”在促进中欧、中亚沿线贸易,畅通“一带一路”黄金物流通道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2023年6月起,连云区法院获批集中审理全市应由基层法院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目前已新收涉外民商事案件31件,审结24件,涵盖跨境生产、贸易、服务、投资、金融多个领域,涉及十余个国家。
在审理江苏某国际物流公司诉新疆某国际供应链公司集装箱租赁纠纷过程中,被告提出其违约迟延还箱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封控措施及企业内部管理等影响,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为核实被告陈述事实的真实性,自贸区法庭办案启动连云区法院与新疆霍城垦区法院建立的“东西协作共建关系”,详细了解合同履行期间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就本次纠纷能否构成不可抗力、是否产生违约责任及责任金额的确定有了明晰的认识,最终在释法说理后引导双方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为提升涉“一带一路”及涉外纠纷审判效果,连云区法院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自贸区法庭为合作平台,牵头与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灌南县法院环资法庭和徐圩新区法庭共同组建“法庭协作联盟”,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法院等建立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共建关系,与宝鸡、霍尔果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法院建立特邀调解、司法协作关系,与连云区政协、致公党连云总支共同设立“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权益法律服务点”……合力构建出多元、立体的纠纷解决格局,也为助推全省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不断汇集强劲力量,相关工作机制荣获“全省法院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三等奖。
来源|江苏法治报
记者|王晓红
通讯员|赵地 王鸿
编辑|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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