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周永刚案辩护律师孙阔证实:
周永刚已经拿到总额580万元国家赔偿,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冤错案件最高的赔偿。
案件回溯:
2023年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判周永刚无罪,这起发生在35年前的冤案得到纠正。
1988年7月1日,内蒙古赤峰村,周永刚妻子的两个堂妹去草场挖草药被人奸杀,二人均为十七八岁;
周永刚因首先发现尸体被怀疑。他还劝阻亲属不要上前,要保护现场。警方曾向其岳父表示,“你女婿的嫌疑排除不了”。没想到被看作嫌疑人拘留;
1988年12月被批捕,接着被判处死缓;
整个案件证据链不完整,案发现场办案机关提取的死者的分泌物遗失,无法做DNA鉴定。
这一案件备受关注,只能等待最后的判决。
2009年12月5日,周永刚服刑21年4个月4天后,走出赤峰监狱。
赔偿依据:
1、人身自由赔偿金:周永刚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1年4个月零4天,按照每日赔偿金的标准(根据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进行赔偿。据计算,仅这一项赔偿就高达360多万元。
2、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周永刚因冤案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赔偿决定中还包括了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金额创新高的原因
时间跨度长,案件赔偿的标准提高了,社会影响范围广。
意义在于:
彰显了我们法治建设的决心,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值得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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