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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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下午,上海首届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总决赛举行。10位决赛选手围绕金融消费、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社区纠纷、物业纠纷五大领域展开模拟调解。

10位人民调解员获得“金牌人民调解员”称号,并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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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位人民调解员获得“金牌人民调解员”称号,并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其中,浦东新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媛带来了一个案例,引发了很多讨论。

上海某小区前期物业公司退出时,拒绝返还公共收益,引发业主过激维权,这一矛盾持续了8年都没解决。李媛介入后,参考上海价格认证中心审价建议,通过40余次沟通与调解,最终促成物业返还120余万元公共收益,成功化解积怨已久的纠纷。

这个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在物业服务期内,存在小区公共收益收支不明、账目不清等问题。物业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已经被炒鱿鱼了,还谈何公共收益?而且在我们负责小区物业服务期间,为业主们垫付不少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小区还倒欠我们维修费用。”

李媛先动之以情:“换位思考一下,回到家后,我们都是小区的业主。既然说这些年账目存在亏损,那何不拿出具体的账目明细证明?这样也堵住了悠悠之口,自证清白。撤离小区也走的坦坦荡荡,日后在行业里留下清名,不是更好?”

再晓之以理——住宅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如物业公司实有亏损,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不能用公共收益进行填补,因为提供的是“包干制“物业服务,提供服务期间按照原则无论盈余或亏损均应由公司承担。矛盾核心还是公共收益收支不明、账目不清,消除质疑的最好办法,还是及时公开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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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表示,要收集全8年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工作量大、时间紧,同时面临着业委会是否会认可物业公司单方提交的公共收益明细等问题。

于是,李媛建议引入有公信力的、具有权威性的、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对物业服务期间的公共收益部分进行审价。双方接受了这个意见,经过40余次的沟通与调解,终于找出双方共同利益的平衡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移交服务期间公共收益合计120余万,并另行补偿全体业主20万元,这起积怨8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李媛说,近年来,新老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引发的涉“公共收益”矛盾和纠纷呈上升趋势,是一个物业管理纠纷类的热门案由。物业服务企业该注意的是,在履职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资料,定期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将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予业主委员会,并与新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