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从此我国向世界宣布:彻底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条约,终结百年屈辱!
“不平等条约”这个概念,最早是由孙中山提出的,辛亥革命取得胜利后,他在《中国国民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必须废除清政府被迫签订的帝国主义不平等条约。
然而,当时我国积贫积弱,虽呼声高涨,却未能根本扭转被列强瓜分的悲惨命运。
如今,我国的国力和国际地位已焕然一新,不仅取代苏联成为美国最为忌惮的对手,更在联合国五常中稳居“上三常”。
随着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那些昔日列强是该深刻反思了:既然我国已废除不平等条约,那么学会遵守平等条约,是不是你们应有的姿态?
什么是不平等条约?
所谓的不平等,是和平等相对而言,指的是一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协议。
全世界最早提出这个概念,是孙中山提出,当时他指出北洋政府成立之前,清政府与列强国家被迫签订的租借、割让赔偿、关税优惠、贸易倾斜、法律之外的特权、划分势力范围等,有违公平原则的协议,都统称为“不平等条约”。
到了1969年,联合国颁布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对不平等条约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通过武力、经济压迫等方式,胁迫下所签订的条约不予认可。
因此,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不仅驱逐了列强驻军,同时还逐渐把被列强侵占的“租借地”收回,而清政府时期承诺的战败赔偿,就此终结。
根据这个定义,不难看出,晚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国家签订的大部分条约都属于不平等条约,比如《马关条约》、《南京条约》等等。
而现代历史上,仔细去看,其实也出现过类似的不平等条约,只不过不是在我国身上发生的。
比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和日本的半导体之争,美国通过经济制裁迫使日本签订的《半导体协议》,要求日本半导体的售价不得高于美国半导体的价格,其实也在不平等条约范畴内。
因此,不平等条约的遵守与否,终究取决于国家的实力。尽管国际法存在,但美国却能公然违背,日本对此也无可奈何。
平等条约如何遵守?
说完了不平等条约,那就好好说说平等条约。
我国加入的联合国、WTO等组织,而这些组织公约,本身就是各个成员国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
但是,这些约定真的就能严格遵守吗?
不见得,就拿欧盟对华增加关税这件事来说,本身就是公然违反了WTO的公约。虽然欧洲各国抱团取暖,组建了政治、经济、外交共同体的欧盟,他们以欧盟名义单方面增加对华新能源汽车关税。
表面上看,是欧盟的统一决策,但是这也不能撇清他们依旧是WTO成员国这个事实。
他们要求我国在对欧洲国家进入中国的商品要严格遵守WTO的规定,但自己却又拿欧盟做幌子。
关税靴子落地后,我国也对欧洲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反击措施,其中包括对法国白兰地、欧洲猪肉等商品的制裁,以及我国稀土等多项稀有物品的出口管制。
这使得欧洲许多行业都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德国车企更是苦不堪言,今年以来,德国已经因为部分工厂想要关闭,或是外迁,引发多次大规模工人罢工事件。
在法国境内也是如此,红酒商和酒业工人纷纷走到大街上游行抗议欧盟的这种愚蠢决定。
相反,欧洲对华关税虽然对我国汽车行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影响还是可控范围内,丝毫不影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的绝对地位。
如今欧盟已经因为无底线讨好美国,不少成员国都遭到了反噬,这也让他们是时候该好好思考,我国早已经不是百年前的中国,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废止了所有不平等条约,他们也是时候该学会如何遵守国际公约,否则结果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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