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搞法律的摄影爱好者,我拍的花花草草远多于风景、人物。很主要的一个原因,人物有肖像权,即便是风景照,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人物。

以前还好,只要不商用,你发带有他人肖像的照片基本不会有问题,可《民法典》颁布后,原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定条件被删除了,只要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就“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只要你的照片拍到了其他人,而且这个人的形象属于“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那么,理论上你就会涉嫌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当然,也有人会说,我出去旅游,五一十一景区那么多人,不管是要拍风景照,还是要拍打卡照,都会不可避免的拍到其他人,这个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嘛?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前提是,被拍的人不能成为画面的主体,更不能抢镜。而且,似乎法院对于“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适用也很审慎,比如,就在前几天报道的一个案例里,肖像权人就以别人的探店视频拍到自己了为由起诉法院,并在法院的调解下取得了补偿。

严格来说,拍到别人和把带有别人肖像权的照片、视频发布出来是两回事,前者属于“制作”的范畴,而后者则是“使用、公开”的范畴。实践中,拍摄的行为不是被当场发现并要求删除,后面很难追究责任。毕竟,别人不知道你拍了什么。但对于发布的行为,不管是发朋友圈,还是抖音小红书,都存在被人发现的可能,继而就有了被维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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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不是以拍人物肖像为目的,风景照中拍到了其他人,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在拍照和发布的中间,还可以有一步操作,后期处理,比如,PS!对于后期技术不行的,甚至还可以有简单粗暴的办法:打码!虽然让画面多了些违和感,但至少可以有效避免侵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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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手机自带的图片编辑出现消除功能的时候,我一开始是拒绝的,最早的消除功能,那效果不敢恭维。可随着AI的发展,现在的消除功能已经越来越强大,不但能自动识别你想要消除的部分,甚至还能根据图片周边的内容进行智能填充,轻轻一点,不但路人立马消除,路人背后的栏杆、铁链还能帮你填充上去,让照片看起来毫无PS痕迹。用科技防范法律风险,一键消除,这个,我看行!

作者: 王垚翔(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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