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张瑞 麻鑫鑫

2024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活动,深刻领悟、认真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坚持以证据、理念、效果为导向,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责任。

坚持证据导向,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对侦查方向、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人员在更短的时间内取得更加有力的证据,确保厘清基本案情、把准法律关系。

坚持理念导向,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自觉更新司法理念,努力让履职办案更加契合法治精神。通过检察官讲堂案件讲评等形式,加强对司法案例特别是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研读分析,重点学习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着力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创办内刊《守正》,结合发生在身边的案件进行交流研讨,致力打造交流经验、总结教训、规范办案、讲好故事的共建共享平台。

坚持效果导向,有机融合法理情统一。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最优解”。研究出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良性运作模式,从制度上保障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加强与公安机关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沿阵地作用,建立信息共享、 跟踪反馈机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确保罚当其错、不纵不枉。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