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在灯红酒绿的广东夜生活里,张女士的这一晚,堪称一场 “噩梦”。那天,心情低落的她应朋友之约前往 KTV 寻欢作散愁。本想着就是寻常的放松时刻,却不想踏入了一个 “消费陷阱”。
一进包房,张女士大手一挥,尽显豪爽,直接点了两个男模作陪。阿杰和小鑫,这两位深谙讨好顾客之道,嘴甜如蜜,又是推荐大牌洋酒,又是殷勤陪酒,将气氛烘托得热热闹闹。
张女士在酒精的催化下,逐渐迷失了自我,刷卡时眼都不眨一下。服务员频繁进出,递上酒水单、消费单,她来者不拒,沉浸在当下的 “快乐” 之中。
一夜狂欢后,宿醉醒来的张女士看着手机银行那一串触目惊心的消费记录 ——160万,整个人瞬间懵了。
这可是一笔天文数字,远超常人想象的 KTV 花销。她的丈夫得知此事,更是怒发冲冠,对着她就是一顿数落:“你是不是疯了?咱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冷静下来的张女士赶忙去找 KTV 理论,要求退款。可 KTV 经理却态度强硬,振振有词:“我们男模全程陪着,酒水也供着,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服务,钱怎么能退?签单都是你自愿的,监控也都拍得清清楚楚。”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迅速激化,张女士的丈夫一怒之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KTV 也不甘示弱,迅速请律师应对,一场官司就此拉开帷幕。
辰哥案例分析
从法律角度细细剖析,这起纠纷涉及诸多关键要点。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醉酒之人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很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张女士在酩酊大醉的状态下,频频刷卡豪掷 160 万,这一行为显然偏离了正常消费的轨道,其消费时的主观意愿存在极大瑕疵。
再看 KTV 一方,作为经营者,他们本应肩负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家要秉持诚实信用原则。
当张女士明显处于醉酒失控状态,毫无节制地消费时,KTV 不仅没有善意提醒、及时劝阻,反而顺水推舟,任由她签下一笔笔巨额账单,这种行径无疑违背了基本的商业伦理。
按照《合同法》的契约精神,合同订立需建立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石之上。KTV 在张女士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诱导其高额消费,完全背离了公平交易的准则,使得这份 “消费合同” 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法院经过严谨审理,最终给出了公正裁决:判定张女士醉酒状态下的部分消费行为无效。
综合考量包房租赁、正常酒水消耗等实际服务成本,认定合理消费应为 3 万元,判令 KTV 退还张女士多付的 157 万元。
同时,考虑到张女士自身也有一定责任,毕竟是她主动踏入 KTV 并饮酒过量,所以对于 3 万元合理消费需自行承担。
辰哥真情忠告
这件事给我们所有人都敲响了一记警钟。首先,消费者在外娱乐消费时,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自控力。酒精虽能带来一时欢愉,但也容易让人丧失判断力,像张女士这般一掷千金,事后只剩懊悔。
无论是去 KTV、酒吧还是其他娱乐场所,要时刻留意消费明细,别让冲动和虚荣蒙蔽双眼。
对于商家而言,切莫被利益冲昏头脑。赚钱固然重要,但更应以诚信为本,尊重消费者权益。
当顾客出现醉酒等特殊情况时,多一份关怀提醒,少一些唯利是图,不仅能避免法律纠纷,更能树立良好的商业口碑,赢得长远利益。
在生活中,我们都要学会在欲望与克制、享乐与责任之间找到平衡。财富来之不易,每一分钱都承载着辛勤的汗水,挥霍无度只会带来无尽的烦恼。
希望张女士的遭遇能成为大家的前车之鉴,让我们都能在灯红酒绿中坚守理性,守护好自己的财富与婚姻,有时候,一步错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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