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5日消息,ST天山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此前公司因大象广告及其相关人员在重组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损,相关案件已历经多次审理和裁定。此次裁定书涉众多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过户及解冻措施,裁定送达后即生效。本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