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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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国际商事法庭的“吸引力”和国际互认;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国际商事审判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作者 |一财评论员
近日,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此举的重要目的,是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更加顺畅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探索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模式,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上海经验”。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是我国法治发展与国际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尤其是在积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意义深远。
近年来,我国法院受理的国际民商事纠纷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包括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也日益增多。2013年至2024年上半年间,我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9.22万件,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由此可见,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积极推动国际商事审判规则构建成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
上海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深度链接全球的国际大都市,也是世界银行评估中国营商环境的样本城市,在国际商事审判领域起到引领作用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要较好完成这些重要任务,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持续加强。
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国际商事法庭的“吸引力”和国际互认。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当日发布了《上海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其中包含基本管辖条款、可选择性条款及示范条款说明三个部分,通过示范和指引当事人约定完备的协议管辖条款,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制度。
“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就是增强“吸引力”的体现。就管辖权来说,不单是域内涉外商事纠纷的管辖,也包括跨境商事纠纷的管辖,以及域外商事纠纷当事方的选择性管辖等。
为此,就要求国际商事法庭在法律适用上更加靠拢国际通行规则,积极吸收其他国家的法律经验,进一步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商事审判机制。
国际互认也是积极推动国际商事审判规则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法院持续加大依法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案件力度,不断丰富和拓展互惠原则的内涵。比如,2022年3月,上海海事法院首次采用“法律互惠”标准,认定中国和英国存在互惠关系,进而承认和执行英国法院判决。2023年底,英国法院也承认了中国法院的判决。
再比如,2023年,我国法院依据《纽约公约》裁定承认和执行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等10余个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全年无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例。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国际商事审判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上海国际商事法庭的定位之一,就是积极构筑更加专业高效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体系。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是各国法院的共同愿望,也是中外当事人的迫切需求。
事实证明,近年来我国在国际商事领域审判的专业水平逐步提高,这从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日益增多就可以得到充分证明。当然,其中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要加强专门人才培养以及对标国际认可的高标准专业水平。具体来说,就是要强化专业训练、实践锻炼、一线历练,拓展国际视野、厚植理论功底、提升实务水准。
为实现国际商事审判的高效,一方面要加快构建涉外民事诉讼便利化机制,形成便利涉外领域当事人参加诉讼、简化域外证据公证认证手续、促进文书高效合法送达等环境。同时,要加强数字化建设,构建智能化审判管理系统。
总之,近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司法解释,审结了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国际影响重大、推动法治进程的典型案例。下一步,还要继续完善机构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的制定,在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充分衔接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等方面做出更多探索。
微信编辑| 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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