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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肖某外出办事,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了专车。平台派单后,网约车司机刘某接到肖某,双方私下协商取消了平台订单,改为线下交易。

后因司机刘某操作不当,撞到路边的风景树,致使乘客肖某受伤。交通部门认定司机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客肖某不负此次事故的责任。事故车辆的所有人为某汽车租赁公司,有营运资质,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司机刘某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过网约车平台审核通过。

肖某将刘某、某汽车租赁公司、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判决某保险公司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肖某损失12万余元;司机刘某赔偿肖某剩余损失6万余元。

泽达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肖某与刘某约定由刘某驾车将肖某送达指定地点,肖某给予相应报酬。司机刘某在此次单方事故中负全责,应就本次事故承担侵权责任。某汽车租赁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某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肖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笔者寄语

网约车私下交易往往会使行程存在安全风险,一旦在线下交易的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对用户来说,其无法享受平台的任何安全保障,平台高额行程保险无法生效;对司机来说,其也或将面临大额赔偿。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