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湖南永州,李先生发现自己手机每月结余的流量每到下月月初都会被移动公司清理,李先生感到不解,他认为结余的流量是自己花钱买的,就如同一件商品,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至于累积起来如何使用,应该由自己说了算。在与移动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移动公司取消结余流量清零政策,并赔偿自己11万元。
李先生是个细心人,他平日里对自己的每一笔消费都要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即使手机几十块钱的套餐,李先生也要将他仔细研究透彻。
李先生发现自己每个月的流量虽然不多,但他一般都很注意节约,在非WiFi的情况下从来不看视频、图片,他知道这很消耗流量,这样下来李先生每个月总能结余部分流量。
李先生经过几个月的观察,自己每个月末的节余流量到下个月的月初就会被移动公司清零。李先生找到几家移动营业厅都被解释为这是公司的规定,对每个人都一样,无法更改,如果对目前的政策不满意,可以提出意见或者到有关部门起诉。
李先生一气之下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自己累计被扣除的结余流量并赔偿11万元。
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李先生还是坚持自己的主张,他认为流量是自己花钱买的,一旦与移动公司成交,这些流量就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至于怎样用,完全是个人说了算,移动公司没有权利来支配。
移动公司则认为,剩余流量清零是公司的规定,在每一个消费者面前一律平等,剩余流量清零是为了防止个别用户长期占用大量流量资源。
双方各执一词,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都应该予以支持
法院最终经审理认为,流量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物品,这是一个服务计量,李先生购买的是包月流量服务套餐,限定的时间就是一个月,移动公司将会在下个月初提供新的流量,所以就将上个月的剩余流量清零。移动公司是在按照合同办事,也保证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在购买这种手机套餐时,移动公司已经与李先生签订了合约,工作人员也履行了告知义务。李先生主张的11万元赔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先生的诉求。李先生不服,决定提起上诉,但李先生可能最终还是会收到维持原判的判决。
李先生可能最终不会赢得这场官司,但他至少反映了大多数消费者的同一种心理,移动公司在提供更好服务的同时应该更多的倾听广大消费者的意见。流量虽然不是商品,但它也是消费者花钱购买服务的一种形式,支配权应该由购买者说了算。
对于李先生起诉移动公司一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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