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夫人金建希非法收受高额礼物的案件一审宣判。
金建希早在去年8月12日就被正式羁押,前总统尹锡悦也在前不久被判处五年刑期,所以金建希被判入狱是没有悬念的。
但这次宣判,依旧有两个关键点,引发中国网民的关注。
第一,法庭认定因金建希收了“统一教”两只香奈儿包和一条格拉夫项链,韩这位国前“第一夫人”被判1年8个月。
同时判决追缴赃款1281.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247万元)。
这次韩国发源的判决,在中韩两国网络民意来看,观感都很【割裂】。
作为国家“前第一夫人”,收了两个包,一条项链,总价值不过人民币6万多,就要坐牢一年八个月,似乎体现了韩国社会的“高度廉洁和反腐决心”。
但是站在韩国案件侦办方,“金建希特搜组”的角度,他们查实的“操纵股票非法获利”,以及“非法获取或修改选举民意调查结果”等重罪,法院都没有支持。
金建希特搜组向法庭申请的追缴金建希违法所得和罚款,超过20亿韩元,最终法庭的判决,也只支持了其中的“两百分之一”。
这种检方诉求与法院判决的巨大差异,给民众的感觉是韩国似乎有司法力量,不愿意“重判金建希”,而是选择其中最轻的一个罪行,走走过场!
许多民众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感觉。
当然,围绕金建希的其他罪行,后续还会继续审理,韩国政坛“彻查”与“走过场”的博弈还将持续。
相比较大多数人关注的金建希的刑期和罚金,我更关注这次一审宣判的细节。
在重大案件的宣判词之中,很多法官都会“引经据典”以阐述案件与判决的社会影响和历史意义。
比如欧美国家的一些判决,甚至要上溯到“古希腊”或者“巴比伦”时期的一些法条或者哲学名句。
这次让海外媒体搜很震惊的是,宣判的韩国法官,居然引用了两句咱们中国的历史名言,来为这场判决背书。
在宣判前,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庭27庭庭长禹仁成,引用的两句中国古语分别是——“刑无等级”、“趣物而不两”。
“刑无等级”是我国先秦时期法家提出的法律平等理论,主张法律适用应打破贵族特权,不分亲疏贵贱,律法面前一律平等。
“趣物而不两”相对更冷门一些,更是超出了司法领域,而是上升到自然之理,世间大道的高度。
这句名言出自春秋时期的《庄子·天下》,意思是世间一切,顺应万物发展,一视同仁。
韩国法官引用这两句名言,表达的核心思想,显然是说“无论金建希曾经有怎样特权身份,都要一视同仁,刑上大夫!”
韩国这位法官,这次引用咱们春秋与先秦的名句,来为他们的司法判决背书,让我产生三方面的思考。
第一,是我有些汗颜,如果说“法无等级”这个先秦的法家观点我以前也有涉猎的话,那么《庄子》的“趣物而不两”居然还在我的知识盲区上。
庄子作为我国春秋诸子百家的典型代表,很显然他的【经典】早已成为这位韩国法官的日常读物,才会信手拈来。
这是我做不到的,相信也是国内很多传统文化博主都做不到的。
第二,咱们国内的一些法学家,或者是普法博主,在解释一些判决的时候,追根溯源,引经据典,总爱引用西方一些法学家的名言,奉为“法祖”。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名言,更是“提升逼格”的神器。
另外,我前天文章还写到,咱们国内大量司法从业人员,都以西方“蒙眼的女神”为司法公正的象征。
但如今,人家韩国法官,以咱们先秦法家的经典,以庄子的哲学思辨来阐述法律公平公正,到底谁在捍卫传统文化的正统?
第三,这名韩国法官在引用这两句古代名言是,并没有强调这是“中国先秦”和“中国庄子”的名言。
依照韩国人的一向调性,讲这些名言申遗成韩国的,将庄子“考据”成韩国人,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这种“文化偷窃”行为,我一向是痛斥的。
但这次,我想法更多一些。
在咱们内地,对青少年的传统文化教育,是否存在短板?
咱们青少年的课本上,先秦法家的内容有哪些?
除了“北冥有鱼,其名为鲲”的《逍遥游》,有多少中国孩子读过庄子的第二篇经典?
韩国要偷我们文化,据为己有,我们肯定要斗争到底。
但是对传统文化的捍卫,绝不是占着正统就够了。
希望以后汉家经典,不要韩国年轻人信手拈来,咱们下一代一问三不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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