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刘涛
“喂,是木门公司老板赵某吗?我想定一批门窗,别人给介绍的,你们公司在哪里啊,我想先去看看。”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执行干警在上班时间,竟跟某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电话里讨论着要做生意。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张某与某木门公司之间承揽合同纠纷经金水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某木门公司共欠张某78500元安装费,并约定了详细的分期付款计划。然而调解书生效后,木门公司却未能如约履行义务,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再次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木门公司仅支付了15000元后便不再付款,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要么拒接电话,要么找借口拖延,公司甚至搬离了原经营地址,申请人张某也不知公司搬到了哪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眼看到年底了还没拿到工钱,申请人十分焦急。
面对这一执行难题,承办人代红涛左思右想,决定让办案组其他干警以预定门窗为由联系赵某,看看能不能问出公司的新址,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我们搬到开封某产业园区了,地址是……”赵某果然在电话里报出了公司的新址。得知木门公司现地址,代红涛立刻带队前往。到公司新址后,赵某本人一开始并未现身,在代红涛与其电话联系时,仍以别人欠公司钱没有收回等种种理由不履行。代红涛在电话里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如果继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公司的机器设备将会被查封扣押,赵某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赵某有些慌了,这才现身。代红涛对赵某不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且消极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再次劝说赵某要正视付款义务并积极履行。最终在代红涛的不懈努力和执行强大威慑下,赵某当场支付了大部分钱款,并承诺次日支付剩余款项。第二天,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5000元安装费转给了申请人张某。至此,张某终于收到了应得的全部工钱,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感谢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帮我追回工钱,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张某激动不已,在电话里连连向代红涛和执行干警们致谢。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下一步,金水法院将继续聚焦涉民生案件,坚持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刚柔并济、因案施策,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用司法力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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