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目前,贵州省对于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怎样安排部署的呢?
答: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2022年,民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国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其中,贵州省“十四五”的目标是对5.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这项工作纳入了贵州省“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23年底,全省完成了2.3万户改造任务,今明两年还将改造3.3万户,确保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5.6万户改造任务。
问题2: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主要是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哪些老年人属于这个范围?
答:目前,我们实施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主要对象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也就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问题3:城乡低保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具体是指哪类人群呢?
答:城乡低保老年人是指经当地民政部门按程序和规定纳入低保保障的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是指经当地民政部门按程序和规定纳入特困供养保障,且没有入住民政服务机构而是在家居住的老年人。
问题4:高龄、失能、留守、残疾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具体是什么条件呢?
答:高龄老年人是指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是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留守老年人是指子女长期(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农村留守的、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者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是指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残疾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由于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问题5:针对这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具体是改造哪些内容呢?
答:综合考虑贵州省城镇及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基础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贵州省对改造内容进行了明确,主要是几个方面:一是如厕洗澡安全。主要对卫生间、浴室地面进行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二是室内行走便利。对家庭出入通道进行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三是居家环境改善。安装防撞设施,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对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四是智能监测跟进。安装居家安全装置、燃气监测报警器等,以便发生险情时能够及时报警、及时应对处置。五是辅助器具适配。适配老年人辅助器具等。
问题6: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需要自己花钱吗?
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有30个项目,其中14个基础类项目不用老年人花钱、由政府无偿提供,包含地面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扶手、平整硬化、门槛移除、安装床边护栏(抓杆)、蹲便器改坐便器、购置适老家具以及配置护理床、防压疮垫、淋浴椅、手杖、轮椅、助行器等,政府按总价不超过4000元/户的改造标准补助,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意愿进行配置。另外还有16个自费类项目,由老年人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自己支付费用,包含水龙头改造,浴缸、淋浴房改造、厨房台面改造、购买助听器等。各个市(州)组织实施时,还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适老化改造项目。
问题7:怎样才能被确定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由村(居)委会负责向老年人家庭发放适老化改造告知书,由老年人或其亲属自愿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将符合条件的改造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确定拟改造名单,上报市(州)民政局审定。
问题8:适老化改造工作是怎样组织的?
答:改造对象确定后,由市(州)民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改造名单,入户采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对老年人失能等级和家庭环境进行评估,与老年人家庭会商拟改造方案。然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交的改造方案进行审核,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审定的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县级民政部门在改造过程中要加强监管,改造完工后要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责令第三方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问题9:老年人或其亲属应该怎样配合改造工作?
答:老年人或其亲属在适老化改造过程中应全程参与,改造的所有流程都会征求老年人家庭的意见。在申请阶段,老年人家庭要仔细填写申报信息、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并确认改造需求;在改造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第三方服务机构修正完善;改造完成验收时,要配合检查施工改造结果,并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贵州省民政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