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费县城区通行秩序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费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费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就调整优化费县城区通行秩序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禁行时间

1.费县城区东至G327国道东外环路(不含)、西至张台线费县段西外环路(不含)、北至G327国道北外环路(不含)、南至文砚路(原老南外环路,含)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以内为禁行区,禁行时间调整优化为每日6:00—22:00。

2.费县建设东路(东外环路至祊河大桥西侧匝道口)、肖山北路(东外环路至方马路)为禁行区,禁行时间为每日6:00—8:00、16:00—18:30

二、禁行要求

1.以上禁行区域在禁行时段内禁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中型货车(非厢式货车)、大型货车以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通行。

【注:赋予皮卡车(多用途货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当地应急预案执行。

2.禁行区域内各学校出入口两侧各150米范围内为限速路段,符合通行条件的机动车在每日6:00—8:00、16:00—18:30时段(注:法定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除外)在各学校周边限速路段内通行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道路清障清洁、生活垃圾清运、邮政速递、电力通信保障、供热供水抢修等特种车辆或民生保障制式车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禁限行限制。

4.确需在禁行时段、禁行区域通行的禁行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费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或者在“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请办理,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自2025年1月20日起,对违反车辆禁行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通行规定,原公(通)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费县大队

2025年1月6日

“交管12123”城市货车通行码办理流程

一、“交管12123”个人用户申请

1.登录个人账号后,在首页选择“电子证件凭证”并进入,继续选择“电子凭证”,进入下方的“货车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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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要申请货车通行码的城市和要申请的车辆,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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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有效期限,根据提示选择起点终点(有途经点的可选择后边的“+”进行添加)。生成路线后点击“线路1”或其他合适路线,进行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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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提示提交能体现车辆全部轮廓的左前方照片和右后方照片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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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管12123”企业用户申请

1.在网页上登录企业账户,在首页左方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批量申请”业务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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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后,选择要通行的城市选择已备案的车辆,点击下一步根据通行需求选择通行码类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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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费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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