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活跃,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但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也不断增多。特别是在涉及公司作为借款方及担保方的情况下,由于合同条款复杂、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往往导致纠纷难以解决。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甲公司(出借人)与被告乙公司(借款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笔纾困资金,用于偿还乙公司所欠银行贷款,并以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同时,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雒某与妻子莫某、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作为保证人,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在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乙公司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遂将被告及保证人诉至本院,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并实现抵押权。
立案后,承办法官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对公司抵押担保与保证责任的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采取了“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既避免了直接冲突,又逐步缩小双方的意见分歧,促进有效沟通。
考虑到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和保证人的履约能力,承办法官提出分阶段偿还本金、合理调整利息、延长还款期限等多种调解方案,同时还向当事人普及民间借贷、抵押担保及保证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经过多轮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中,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切实把调解工作贯穿始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还修复了双方友好协作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后,九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企案件的审理力度,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累,快速解纷止争,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丨民事审判庭 史雅君
编辑丨董 悦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 点击上方卡片关注“包头九原法院”公众号 ▴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