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条件审查

  • 主题合法性:审查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意义下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以及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1。
  • 单一性要求:判断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发明单一性的要求,即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如果存在多项发明,需要确定这些发明之间是否具有单一性,是否可以作为一个申请提出。
  • 优先权审查: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审查在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的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比文件,以确定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

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

  • 新颖性:通过检索对比文件,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是否已经被公开,包括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等。如果存在公开的情况,则可能会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 创造性:在新颖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即该发明是否具有非显而易见性,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简单的逻辑推理或常规的试验就能得到。

  • 实用性:审查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例如,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可实施性、是否能够解决实际的技术问题、是否具有经济价值等。

申请文件的形式及内容审查

  • 文件格式与撰写规范:检查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附图是否符合绘制的要求。说明书是否已对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修改合规性: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提出了修改或者分案申请,审查修改或分案的内容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