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赵生杰)一方认为是借贷,一方认为是投资,那么这笔款项究竟是借款还是投资?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事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王大红与王小红是父子,被告孙军与杨芳为夫妻,而原告王小红与被告夫妻二人是多年好友。近年来,双方经济往来频繁,原告王大红、王小红多次向被告孙军转款。经结算,被告孙军向原告出具了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60万元的借条,明确借款用途为房屋装修或资金周转。然而,此后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及其妻子诉至法院。
“这根本不是借款,这些年我一直在理财投资,王大红肯定能想到我借他的这些钱也是用来投资理财的。”
“我虽然知道你一直在理财,但是你问我借钱的时候明明说的是房子装修费用不够,借条上你亲手写的,咋能在这胡搅蛮缠抵赖呢”
庭审过程中,被告孙军与原告王大红就涉案款项的性质争论不休。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张云深知案件金额巨大,双方争议焦点突出,处理不当将对双方当事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他认真查阅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并多次组织双方核对往来账目,力求还原事实真相。经查证发现,无论是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还是被告方收到转账后对钱款的处理,均证明原被告双方之间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张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一审判决,扣除被告已偿还的部分,被告孙军仍需向原告父子偿还欠款共计302万元。
被告孙军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坚称涉案款项属于投资理财性质。西安中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原告王大红、王小红为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高效办案的认可与感谢,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办案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张云手中。(文中当事人名字系化名)
法官寄语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它既能解人燃眉之急,助力个人与企业发展,也是维系人际信任的纽带。但在参与民间借贷时,务必筑牢法律与诚信的防线。
从法律层面来说,每一次资金往来都应留下清晰痕迹。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与方式等关键要素,它是保障权益的有力武器。通过转账等可追溯方式交付资金,妥善留存凭证,避免因证据缺失陷入被动。同时,要熟知法律对民间借贷的规制,不触碰法律红线,确保借贷关系合法合规。
诚信更是不可或缺。借款人应珍视个人信用,按时履约还款,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立足社会的根本。出借人也要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双方以诚相待,才能构建健康的民间借贷环境。同时,当纠纷产生,要保持理性,依靠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行事。希望大家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以法律为盾,以诚信作则,让资金流转更加安全、有序,让信任在借贷间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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