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多元解纷案例库,是由全国四级法院和部委、调解组织经过层报后评选入库的具有参考示范作用的案例。近日,河曲法院案例《刘某与赫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案——人民调解化解劳务作业中的安全保障与赔偿争议》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刘某与赫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人民调解化解劳务作业中的安全保障与赔偿争议
入库编号:D2024-161-1-368-059
关键词:民事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劳务作业 人身损害赔偿 人民调解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30日,刘某受赫某雇佣在赫某家储土豆窖内往货车上装土豆时,被从车上掉落的土豆袋砸伤,赫某系货车所有人、驾驶人。事故发生后,赫某将刘某送往医院急救,经刘某申请,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对其做了伤残等级及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于2024年5月21日出具鉴定意见:被鉴定人刘某颅脑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所受损伤误工期为90-180日,护理期为30-60日,营养期为30-60日,各项损失共计164819.95元。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故刘某将赫某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进行委派调解。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基本案情,进行多方询问核实,寻找当天发生事故在场的其他工友,通过见证人的描述掌握更加全面的信息。随后,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列举以往类似的成功调解或判决案例,让当事人明白在类似情形下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合理看待自身责任。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双方实际利益,进行责任划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雇主对劳务者的工作环境、安全保障等负有主要责任,但劳务者自身如有过错也可适当减轻雇主责任。本案中,赫某未对工作现场安全设施进行监管存在过错,刘某工作中也存在疏忽之处。考虑到提供劳务者受伤后的医疗费用、后续康复费用、误工损失等,以及接受劳务者的经营成本、声誉影响,调解员最终在平衡双方利益之间找到双方当事人都愿意接受的调解方案,刘某与赫某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赫某一次性给付刘某8万元了结纠纷,刘某接受赔偿后不再就此次受伤事宜追究赫某责任。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4号)
解纷要旨
本案是劳务作业中常见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不仅涉及到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救济与保护,也需考虑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用工风险与生存发展之间的平衡。对此类纠纷在化解过程中要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划分。准确认定双方过错责任,仔细梳理提供劳务者在劳务过程中的操作行为以及接受劳务者在安全保障、指示安排等方面的作为或不作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以此为基础合理划分责任。
二是充分沟通协商。倾听双方诉求,给予提供劳务者和接受劳务者充分的表达机会,让其能够详细阐述自己在事件中的经历、感受以及对赔偿等问题的期望。促进换位思考,引导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待问题,减少对抗情绪,增加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能性。
三是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依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以及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对提供劳务者因受害所遭受的各项损失进行细致核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同时考虑双方承受能力,避免过高赔偿要求。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节省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维护了双方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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