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14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易点天下提问:你好董秘,请问监管函在股东是不是就不能实施减持计划?

公司回答表示: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仅收到监管函不是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