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安局 周口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周口市烟草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卷烟、走私烟、雪茄烟;

(二)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三)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空管烟、茶烟、花烟等类烟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仓储假冒电子烟、果味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上头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五)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运输、存储烟草专用机械;

(六)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七)非法倒买倒卖真品卷烟、雪茄烟、电子烟;

(八)非法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十)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举报,我们将根据《河南省烟草专卖局涉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部分标准如下:

(一)查获生产、运输、销售假冒卷烟、走私烟,举报奖励标准为600元/万支。

(二)非法经营真品卷烟,根据举报违法情形,举报奖励标准为查获货值的5%-8%(单个案件最高20万元)。

(三)查获“空管烟”及“茶烟”等类烟产品的,举报奖励为 100 元/万支。

举报奖励标准具体内容,可电话详询周口市烟草专卖局。

三、举报联系方式

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394-8382837

电子邮箱:

zhuanmaike888@163.com

来信来访:可直接前往当地公安部门或烟草专卖局进行举报。

四、保密与保护

我们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周口市公安局 周口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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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平安周口

责 编:胡艳萍

审 核:彭 锴

监 制:武文科

总监制:程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