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的权利不仅体现在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上,还反映在征收过程中,征收主体应依法依规对征收材料进行公示,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甘肃省平凉市的王先生不仅没有看到征收公示文件,甚至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遭到非法处理。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案例。
案情介绍
甘肃省平凉市的王先生在本村承包了九十多亩土地。2024年中,王先生了解到自己的部分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始终未看到法定的征收文件,也没有行政机关来村里推动征收工作。看着自己承包地上的庄稼日益成熟,王先生开始担忧:万一征收方实施强制清表行为,自己一年的收成岂不是要大打折扣?
为了确定征收工作的真实性及详细情况,王先生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然而,自己连征收项目都不清楚,又该从哪方面着手呢?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先生决定委托一家北京的律所。经过多次比较,圣运律师的征拆团队吸引了王先生的注意。
程序启动
在接受委托后,秉持着专业极致的工作态度,圣运律师迅速响应,立即组成办案团队,展开深入研讨,确定完整的维权方案。为帮助委托人尽快取得补偿款,圣运律所特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在与委托人沟通后,主办律师立即启动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向市政府就案涉地块的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等征收文件申请信息公开,以核实该地块目前的真实情况。主办律师成功收到了征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以及分户补偿情况等文件。然而,市政府对征收范围内的分户补偿情况进行了“糊名”处理,无法完整查看调查登记、补偿信息。这不利于对包含委托人在内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信息进行了解和监督。为此,主办律师立即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最终,复议机关裁决撤销案涉《告知书》,并要求重新作出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
圣运律师案件评析
针对本案,圣运律师团队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市政府在对分户补偿信息进行“糊名”处理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在此,圣运律所提醒大家,分户补偿情况属于被申请人主动公开的范围。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涉及的相关内容本就属于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因此,分户补偿情况作为土地征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在本案中,行政机关对本应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糊名”处理,严重侵犯了老百姓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分户补偿情况进行公示,是保证安置补偿程序公平的重要前提,也是被征收人的权利,所以,被征收人在维权时,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为自己后修的维权行动提供助力。
圣运提示
申请信息公开是老百姓争取土地征收补偿维权程序中的重要一环,是我们收集证据材料的必要阶段,对明确征收部门的违法点具有关键作用!如果政府拒绝公开,当事人也不要灰心丧气,应立即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明确我们申请的内容是否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部分,政府拒绝公开的程序、适用的法律是否存在问题,进而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信息公开!
石珊律师简介
石珊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简介】
石珊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后在石家庄某法院、北京市某检察院从事多年法律工作,有一定法律工作经验。在河北、广东、甘肃、湖南、江苏、浙江、四川等省份参与办理大量案件。石珊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谈判、民事诉讼、非诉案件等领域具有一定执业经验并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自加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团队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
杨建峰律师简介
杨建峰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律师,征地拆迁领域从业5年,专业理论功底深厚、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丰富,在北京、四川、云南、安徽、河南、湖北、吉林、甘肃等省办理过大量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勤奋研究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的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利益,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信任。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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