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固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夏泾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在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过程中不尽职,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同时,时任宁夏泾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马玉江,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