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24日消息,建艺集团“公告称,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深圳市万京投资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 1452.12万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 11.67万 元,由被告负担 10.89万 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865.99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9.03%。本次重大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方是否申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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