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漂白》大结局中,肉联厂F4全部落网。邓立钢、石毕、宋红玉三个人被判死刑,只有吉大顺得癌症去世,就此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在警方审讯过程中,石毕和邓立钢都交代了第一次杀人的经过,宋红玉的经历自不必说,早在甄珍和邱枫被抓时,宋红玉就以讲故事的形式将被迫入伙的事情讲给了观众听。

只有吉大顺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交代他第一次杀人的经历,也没有审出他的不易与心酸,留给所有人的,是那句至今还回响在耳边的“干中学”,还有病死前哼的一句欢快的小调儿。

按照邓立钢的说法,他是钳工,吉大顺是电气工,石毕是锻造工,他们三个人本来是一个厂子的,因为缘分而聚到了一起,从此开始了抢劫杀人分尸路。

吉大顺是个电气工,但是却在肉联厂里负责剔骨割肉,而且效率不是一般的高,三下五除二就能将一具尸体分解切块,其他三个人都表示自己干不来。

蛰伏在绥鹿漂白身份以后,吉大顺靠着这手剔骨分肉的绝活儿,找了一家屠宰厂工作,虽然担着合伙人的虚名,却成天在操作间里待着干实事,据他的同事讲,是因为吉大顺干活效率太高了,一只羊到手里几分钟就剔干净了,自然而然就落得个能者多劳的重任,而他的身体也是因为常年在冷库工作给冻坏的。

吉大顺明明是个电气工,为什么对剔骨分尸有着如此高的天赋?引用他自己的话,就是“干中学呗!”

不错,吉大顺在屠宰厂的技术都是靠着杀人积累起来的,而他对于杀人分尸这个事儿,根本不像其他几个人,还存在恐慌、犹豫,吉大顺一直都是兴趣十足,而且全程充满松弛感。

在四人组中,石毕和宋红玉都是被逼着入伙,所以他们交代了自己悲惨的过往,尽管犯的罪不可饶恕,却能找到最初杀人的动机。甚至包括邓立钢,也坦承第一次杀害女乘客是无心之失,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杀人的。

只有吉大顺,他从来没有交代的苦衷和娴熟的分尸技巧放到一起,让人不得不怀疑,他就是天生的恶人。

在面对第一具尸体时,或许同伙还有可能晕血、手抖、良心难安,但是吉大顺却能笑嘻嘻地拿着刀,从电气工转行到刽子手,刀刀干净,边干边学,这才练就了一身旁人望尘莫及的“好本事”。

邓立钢将自己的恶归咎于原生家庭,石毕在杀妻之后已然无法回头,宋红玉的恨意里带着报复社会的快感。这三个人虽然有着不同程度的辩白,但毫无例外,在从普通人到大魔头的过程中,都曾经历过内心的挣扎和折磨。

吉大顺不一样。他对杀人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脸上永远挂着松弛的笑,好像人命在他眼里从来不值一提,他对于分尸碎肉,可以面不改色地高效完成,丝毫不会为血腥味儿恶心半分,因为在吉大顺的眼里,死人的尸体与牛羊的区别并不大。

视人命如草芥,杀活人如宰畜。吉大顺得癌症去世,这种死法,还是太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