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4日消息,重庆燃气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030.02万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5.71亿 股减少至 15.61亿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5.71亿 元减少为 15.61亿 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5 日起至 45 日内(9:00-12:00;13:30-17:30),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 7 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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