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负债朋友最关心:走深圳个人破产,到底能不能保住自己唯一的住房?

不少人心里有疑问:都无力还债了,一边申请破产一边想留房子,看着很矛盾,好像损害债权人利益。但实务中债务人通过个破程序成功保住唯一房产的情况并不少见。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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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清楚关键前提:想保房,只能走重整程序。清算程序基本必须卖房。

其次,在重整程序中,管理人会提前测算保房、卖房两套方案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如果保留房产清偿率更高,那显然选择保房就更容易通过表决。

第一种:卖房。

如果房子市场价低于剩余房贷,也就是房价倒挂,拍卖房款会优先全额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房款不够还房贷的缺口部分,会直接划入普通债权(如信用卡、网贷、个人借款)合并,作为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因为债务人还款能力是有限的,所以缺口部分越大,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越低。

第二种:保房。

你正常按月偿还原有房贷。

只要测算下来,五年累计还款带来的清偿率,保房方案要高于卖房方案的回款比例,普通债权人就会主动认可保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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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一下保房成功的三个条件:

1、必须申请个人债务重整,放弃清算;

2、房屋存在房价倒挂,卖房无残值;

3、保房方案中,普通债权人还款率高于卖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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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和律师事务所的何治军律师,专注深圳地区个人破产业务多年,

已经帮很多债务人完成了个人破产程序,重启人生!如果你也有此需求,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