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直系亲属、近亲属死亡,劳动者都享有丧假吗?

「法律解答」

从目前的立法体系来看并不是。

《民法典》关于近亲属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再来看一下目前为止国家层面关于丧假的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 一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可见从关于丧假的政策文件来看,直系亲属是狭义上的。即除了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直系血亲,若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有丧假的话,原则上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当然,在实践中,一般近亲属死亡,劳动者都会参与办理丧事,参与追悼等。因此,从人文怪怀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近亲属的死亡规定可享受的丧假,无疑会增加公司的凝聚力。这种高于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劳动者的,均予以鼓励和支持。

相反的,若用人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没有明文规定为由拒绝劳动者的事假请求,以此主张劳动者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恐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恐有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

再来看一下部分地方关于丧假的规定。

上海市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沪劳资发〔87〕130号) 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北京市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丧假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险字〔1987〕第66号) 经征得财政局同意,女职工的公婆死亡时和男职工的岳父母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江苏省

《江苏省劳动局、江苏省人事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苏劳险〔1987〕25号) 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从上述各地的规定可看出,直系亲属的定义上原则不包括公婆,因为直系亲属,官方定义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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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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