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哪些人员不纳入残保金单位职工人数?

答:感谢您的提问!

以下人员不纳入残保金单位职工人数:

1、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劳务派遣公司人员,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个体户负责人,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因为个体户单位不属于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因为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