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间,富力地产公告,因相关债权人与公司股东李思廉、张力分别签署的存管协议,相关债权人于近日执行了李思廉于公司持有的1亿股股份及张力于公司持有的2亿股股份。在该事项完成后,李思廉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8.97%变更为26.31%,张力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7.77%变更为22.44%。富力地产表示,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独立性及境内债券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