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鸣新闻记者 陈军 梁炳坤

2月19日,榕江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榕江发布,发布该县政协委员杨思建议物业费只收公摊面积部分和同时减免空置房物业费的相关提案。

记者查询完整的视频注意到,榕江县政协委员杨思在视频中称:今年两会,她提交了一份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提案。一方面,物业费只收取公摊面积部分。另一方面,减免空置房物业费,同时建立空置房申报制度,业主向物业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后,可享受减免政策。视频介绍杨思的职务为榕江县计划乡党建办副主任。

关于榕江县政协杨思委员的提案,除了点赞外有网友评论希望落到实处。也有网友认为:怎么收费只是用参照物来反推成本,并不是参照物本身,都应该换位思考,达成共识而已,如果认为该提案可行,强烈倡议该委员停薪留职后承接几个小区物业,按她的建议来落实,推动物业的发展或者调她去国企物业公司试试。还有网友认为:杨思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其提案应该围绕乡村如何振兴和农民伯伯的腰包如何鼓起来,而不是提八竿子打不着关于物业的提案。房屋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空置的,除非她到处有房空置着没有居住才提这种提案。物业费如果按照公摊面积来收,提高价格仍然一样。

针对榕江县政协杨思委员提出的建议:物业费只收公摊面积和建立空置房申请减免政策,在法律法规方面是否具有操作的依据或者规定?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024年修订2025年1月1日施行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其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至于计价,以前和现在从规划、建设、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等都是按建筑面积收取,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也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如果真的按照公摊面积和现有的收费行情依据提案执行落实,百分之百的物业公司要消失,真的像网上“”呼吁取消物业”。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缴费问题,以往法院的判例均是全额缴纳,住与不住是业主的问题,不能放弃权利拒绝履行义务。

根据网友评论线索,杨思委员所工作的计划乡是否实施城镇化建设或具备物业管理的商住建设?公开资料显示,计划乡位于榕江县南部月亮山深处,总面积261.04平方千米。2019年末统计,计划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