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金额不过万余元,却让行凶者不惜赌上性命向法官举起屠刀。”2025年2月28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令下达,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害女法官王佳佳的罪犯党志军执行死刑。
这起震惊全国的恶性案件,既暴露了个体极端暴力行为的残酷性,也折射出司法公正与社会矛盾的复杂碰撞。
案件始于2024年4月的一起普通交通剐蹭事故。党志军因与保险公司就9384.89元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向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但他在诉讼过程中提交了伪造的住院证明等虚假证据,试图将索赔金额抬高至18832.93元。
主审法官王佳佳在审理中发现证据造假,依法驳回虚假诉求,判决保险公司仅赔付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这个看似寻常的司法裁决,却成了党志军报复行凶的导火索。
2024年8月7日傍晚,蓄谋已久的党志军携带两把剔骨刀,潜入王佳佳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
当37岁的女法官结束一天工作返回住所时,他突然冲出,对着其心脏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20余刀。监控录像显示,行凶过程仅持续数十秒,但刀刀致命的手法暴露出明显的预谋特征。
案发后,党志军仓皇逃离现场,服下安眠药企图自杀,却在次日凌晨被警方抓获。
这起恶性案件引发司法系统强烈震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亲自慰问家属,强调“对歹徒残忍杀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在2024年12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安阳中院认定党志军“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判处死刑。
尽管党志军当庭提出上诉,但又在法定时限内蹊跷撤诉,最终经最高法复核核准死刑。
2025年2月28日执行死刑当天,这个曾试图用暴力挑战司法权威的凶犯,在会见亲属后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党志军在民事诉讼中表现出的偏执与极端,早已为悲剧埋下伏笔。他不仅伪造住院记录夸大损失,更将法院驳回无理诉求的正当裁判视为“不公”。
当司法程序未能满足其非分要求时,便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宣泄不满。这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思维,恰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中指出的:“其行为严重破坏法治秩序,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在王佳佳追悼会上,“全国模范法官”的荣誉称号见证着司法系统对正义的坚守。这位年轻法官用生命捍卫了“不让虚假证据污染裁判文书”的职业准则,而她的遇害也促使社会各界重新审视司法安全防护体系。
如今,当人们讨论“为何万余元纠纷会引发血案”时,答案或许就藏在每个公民对法治的敬畏之中——正如网友在新闻跟帖中所说:“当我们把法律当作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时,更要学会接受法律给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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