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萧峰
在资本市场的广袤版图中,每一家上市公司都宛如一颗闪耀的星辰,吸引无数投资者的目光。然而近日,汇金股份(300368)就如同一只 “黑天鹅”,以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违规行为,掀起了一场股民索赔的浪潮。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受损股民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曾几何时,汇金股份在金融科技领域崭露头角,凭借着在金融机具、信息化系统等方面的布局,在资本市场赢得了一席之地,成为众多投资者眼中颇具潜力的投资标的。然而,繁华的表象下,暗流却在悄然涌动。
2023 年 7 月 28 日,注定是汇金股份发展历程中的一个 “黑色标记”。这一天,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3010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正式立案调查。这一消息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瞬间打破了市场对汇金股份的美好幻想。投资者们开始警觉,对公司过往的种种行为产生了深深的怀疑,股价也随之出现了剧烈波动。
随着监管部门调查的深入,更多不为人知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2024 年 5 月 12 日晚间,汇金股份再次发布公告,这次是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两大严重违法事实。其一,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公然虚增利润总额 1524.52 万元。这一虚假记载行为,犹如在投资者眼前蒙上了一层厚厚的迷雾,使得他们对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产生了严重误判。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应是投资者了解其运营情况的重要窗口,而虚假的数据却让这扇窗口变成了误导投资者的 “哈哈镜”,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其二,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被实施留置这一重大事项,竟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这一关键信息的隐瞒,使得投资者在决策时犹如盲人摸象,无法全面了解公司面临的潜在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下,做出了可能导致巨大损失的投资决策。基于这些违法事实,河北证监局对汇金股份开出了罚单,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 200 万元。
目前,汇金股份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是否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流程是怎样的?股民朋友可联系《投资快报》股票维权咨询、新闻报料渠道(tz315-wh)。报社将组织专业的金融315团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的一站式咨询服务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挽回投资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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